做B超的次数和时间
孕期B超对优生优育、减少围产期新生儿死亡率有积极意义。
那么孕期做几次B超、什么时候做合适呢?
一般在孕期做B超以不超过4次为好。这4次的时间段分别是:
1、怀孕早期 在停经6周后,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,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。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,明确是否是正常妊娠或双胎、葡萄胎等。
2、怀孕中期 在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,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大体情况。
3、怀孕中后期 在28周左右再复查一次B超,此时B超能够比较清晰地了解胎儿组织器官发育情况,从而了解胎儿是否存在畸形。如有畸形,此时中止妊娠(需根据产科医生建议及相关政策)是比较适宜的。
4、怀孕后期 在36周到预产期前做B超,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,以及胎儿有无脐带绕颈。此时做B超检查,还可以根据胎儿的头径、骨骼的测量结果,估计胎儿的体重,明确胎儿的胎位,预测孕妇是否能够自然分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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